国家水质标准的质量评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1.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2.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3.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1).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2).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3).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类别 Ⅰ Ⅱ Ⅲ Ⅳ Ⅴ Fi 0 1 3 6 10 (4). 根据F值,按以下规定(表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如优良(Ⅱ类)、较好(Ⅲ类)。
表3 级别 优良 良好 较好 较差 极差 F <0.80 0.80~<2.50 2.50~<4.25 4.25~<7.20 >7.20 4.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地评价。
5. 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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