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董事会下设六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皆有特定的职责及权限,委员会各成员获授权于各委员会的权限内做出决定。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成立战略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本公司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李泊溪女士,另外两名委员会委员为张良先生及许立荣先生。
该委员会就重要投资、收购及出售项目作出考虑、评估及检讨,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后的评估工作,并检讨及考虑本公司之整体策略方向及业务发展。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成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会由本公司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两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李建红先生,另外两名委员会委员为李泊溪女士及孙月英女士。
风险控制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独立支持,协助董事会识别、监测及管理营运风险,为本集团之风险管理策略明确方向,并强化本集团之风险管理体系。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成立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本公司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韩武敦先生,另外两名委员会委员为孙月英女士及郑慕智先生。所有委员会成员均在理解、分析和检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主席韩先生曾任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委员郑慕智先生及委员孙月英女士皆非本公司核数师的前合伙人。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乃审核及监督本公司财务报告之程序。审核委员会同时负责审议核数师之任命、报酬以及任何与核数师之罢免及辞职相关事宜。此外,审核委员会亦须检视本公司内部监控之成效,包括持续就各公司架构以及业务流程之内部监控作定期检讨,并考虑其潜在风险及迫切性以确保公司业务运作及实现企业目标及策略。该等检讨的涵盖范围包括财务、营运、法规及风险管理。审核委员会同时检讨本公司之内部审核计划,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及建议。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成立薪酬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本公司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郑慕智先生,另外两名委员会委员为许立荣先生及韩武敦先生。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乃就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政策和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此外,薪酬委员会也会透过参照董事会不时通过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按业绩和履职情况而厘订的薪酬。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及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成立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本公司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张松声先生,另外两名委员会委员为张良先生及郑慕智先生。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乃提名董事人选、审议董事提名及向董事会就该等任命做出推荐。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成立执行委员会,以更为高效地进行决策。董事会明确界定了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职责及会议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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