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是中国第一部成文法典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1-14
中国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法经》,注意是封建的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C.法经 )。
A.铸刑书 B. 铸刑鼎 C.法经 D.秦律

中国第一部成文法典是《吕刑》
《吕刑》是齐国第一部成文法典。是我国今存历史最古老的刑书,因而也是我国第一部成文法典。《吕刑》是西周穆王晚年命吕国诸侯吕侯对伯夷为舜所制定的“象刑”充实、发展的产物。作为太公的先祖,伯夷被封在吕地,是姜姓吕氏族人的始祖。《尚书·舜典》说“象以典刑”。“象”的意思是“显示”;“典刑”的意思是“常刑”,即一般的刑罚;全句是说:把墨刑、劓(yì 刑、刖(yuè)刑、宫刑、大辟五种常刑公布于众、显示于民,史称“五刑”。舜命伯夷制定“象刑”而成为最早的五刑。《尚书·周书·吕刑》说“伯夷降典,折民惟则”。意思是说:伯夷颁布法典,按照刑法判断民众的争端。作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刑法,“象刑”的制定开始了人类社会从“大同”时代向“小康”时代的过渡。伯夷揭示了这个过渡的标志。

伯夷制定的象刑成为姜姓吕氏族人历代传承不废的法制思想。太公吕尚是伯夷的后裔,他把伯夷礼、刑兼用的法制充实、升华为“一张一弛”的“文、武之道”。周王朝赖之以兴盛起来。什么是礼、刑兼用?先仁义后刑罚,先施德后施威,先教育后法治,先礼后兵的法制都是礼法兼用的法制,也叫“一张一弛”,宽严相济的法则。太公封齐,同样用先礼后刑的方针治齐,因而使齐民富国强、长治久安800年。

太公封齐,武王去世,周公辅成王继位。周公忙于“制礼作乐”、“次序官政”即制定等级制度。“成康盛世”的太平颂歌大作而把太公制定的“一张一弛”的文、武之道搁置在一边。到周昭王时,周朝已出现“王道微缺”的现象,即文王、武王的治国之道开始缺失不完整;到周穆王时开始悯惜文王、武王的治道大缺了!诸侯国之间不睦,“王命”失灵,穆王不得不令伯夷、太公的后辈,当时吕国的国君吕侯重新整理、修治伯夷、太公的遗法,因而史称《吕刑》,也叫《甫刑》。吕侯“度作”的《吕刑》,伯夷法制思想和太公法制思想都在其中,因而是齐国第一部成文法典。

《吕刑》是在先德后刑、先礼后法、慎刑慎罚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古代刑律条文和审理案件方法、原则的阐述。提出了“德威惟畏,德明惟明”和“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等的理论,意思是:用敦厚的恩德去执行威罚,民众就会畏服而不敢为非作歹;用美德去明察案件,是非就会彰明;刑狱之官不是以惩罚人为最终目的,而是以为民造福为目的。在这里的“富”同“福”。《吕刑》全篇可分三部分。一是总结了勤政慎刑的历史经验,告戒诸侯效法伯夷以合理用刑。二是表述了刑法条文和理案方法、原则,提出根据罪行轻重的不同而分别给予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就是五刑、五罚、五过,并把五刑条文细目增至三千。另外还规定了赎刑、执法原则及法官职责等。最后重申了刑罚的重要性,再次强调了慎刑慎罚的意义。

史家解释“伯夷降典”说:“伯夷把民众作为国家之本,而礼义是民众的亟需。所以要制定刑法,先树立礼义;刑法和礼义相比,礼义为重为先。因之伯夷先言礼义。”《吕刑》突出的先礼后法、慎刑慎罚的思想是两姓齐国一脉传承的法制路线,太公、桓公实行礼法兼用;田齐威王、宣王也实行礼法兼用。齐国兵书《司马法》、《孙子兵法》、《孙膑兵法》中同样贯穿着礼法兼用路线。如“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意思是:礼为表,法为里,表里相辅相成;文为右,武为左,左右交互为用。此记载见于《司马法·天子之义》篇。姜太公“无德不昌,无兵不强”的军事思想更是礼法兼用路线的结晶。以此形成了齐法制思想的传统特色。《吕刑》承前启后,总结昭示了这一传统特色。

先礼后法被称为齐国法治或东方法治。专用刑法被认作三晋之法或秦法。扬雄《解嘲》:“《吕刑》靡敝,秦法酷烈。”“靡敝”,指败坏;“酷烈”,指残暴。意思是:礼法兼用的《吕刑》被败坏了,秦法独行而只有残暴的一面!这里清楚地显示了《吕刑》和秦法的不同。

水有源,木有本。由齐国的先祖伯夷制定和颁布,由周代齐国的开国君主太公充实和升华,由伯夷和太公的后裔吕侯整理和重新修订的《吕刑》,史家公认为“齐国第一部成文法典”,应是公允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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