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一般只有一个月,适用于民事紧急情况,不属于法律证明,没有法律依据。
扩展资料:
开户籍证明所需材料:
1、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