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10
案例一,浙江省台州市某区一私营企业的老板也是因为拖欠农工工资被用模板砸成重伤,原本该企业的老板效益不错理应及时给付工资,可农工的正常请求始终不能解决一拖就是8个月的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农工到有关部门咨询、申请仲裁,又因为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如劳动合同)而被拒之门外。那么农工的子女上学要学费、维持生活要有钱,凭自己的劳动还不能维持生活,他们在无奈中爆发!据听说,这次事件那个企业的农工几十人都参加了,自然有些农工因此触犯刑律。案例二,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民工章和进通过自身以生命做代价3小时讨回工钱!之后便帮助他人策划起“跳楼讨薪”的经验来,后被媒体封为风头人物,自然也就成为了一些大老板要报复的对象。对此,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关系学教授尚重生说“跳楼讨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反映了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在制度上得不到保障。他希望政府能够从制度上入手,建立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农民工能按时领到血汗钱,不再用跳楼这一极端的方式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