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生活实苦,他却更多地感受到了爱与幸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1

余华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价值观,当他听到美国民歌《老黑奴》时,深受触动。老黑奴一生苦难重重,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于是,他决心写一篇小说, 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因此,《活着》诞生了。

《活着》出版于1993年,主人公徐福贵一生起起伏伏,受尽磨难,但他却一次次扛过不幸,认真生活。

在命运面前,他虔诚地生活;在亲情面前,他用心地感受。他没有受人瞩目的大智大慧,却可以勇敢地活在当下,用心去感知爱,奉献爱。

1. 生活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福贵出生于地主家庭,家有良田百亩,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也是有钱人家出身。这样的结合,在当时是贵上加贵。用福贵自己的话说就是:有钱人嫁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

身为徐家独苗,福贵从小纨绔任性。小时候在私塾不好好学习,欺负教书先生。长大后又爱上了嫖,迷上了赌。

痴迷于赌博的人都在一个点上蜜汁自信,那就是相信自己能赢。

天真的福贵不仅指望着在赌局挣钱,还指望着在赌局中赢回父亲年轻时输掉的一百亩良田。可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不但分文没挣到,反倒输光了所有家产。直到老爹被气死,他才发现原来这个一直管教他,被他视作最烦人的老头是他的主心骨,是他的依靠。现如今主心骨没了,他像是染上了瘟疫一样浑身无力。

无奈,债主来收房,他只能带着母亲和妻女搬进茅草屋。看着年迈的母亲和幼小的女儿跟着自己受苦,福贵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毅然选择扛起生活重担,租了五亩田开始种地。

福贵是真实的,也是乐观的。种田的日子又苦又累,反倒让他心里踏实了很多。他想着靠自己的努力徐家总有一天会重新发起来。

一天, 福贵在去给母亲请郎中的路上被抓了壮丁。当兵的日子是煎熬的,好在遇到了两个可以相互鼓励,相互帮忙的朋友。当兵的日子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家人,想见到他们。

离家两年左右,当他终于回到日思夜想的家里,却得知母亲病逝,女儿变成了聋哑人。

命运有时候喜欢和人开玩笑,你想平静地过日子,它却偏要在你的生活里掀起惊涛骇浪。

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年,儿子有庆为县长夫人献血时因抽血过多而死。悲痛欲绝的福贵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之后的日子也没有太平过,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妻子病逝,女婿在工地事故中丧生,外孙吃豆子撑死,最后只剩下他一人。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福贵不是英雄,他只是普通大众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员。他在这个动荡不安的 社会 勇敢地活着,即使在他的一生中生活并没有厚待他,但他仍然秉持着内心的善意与这个世界相处。

垂暮之年的福贵看到街市上待宰的老牛心生怜悯,便花了两年的积蓄赎下它。生活艰辛,孤苦伶仃的他也能唱出“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的歌谣。

生活以痛吻我,我却能报之以歌。这样的人生态度是世间少有的,但也是当我们陷入困境时最需要的。

2. 面对重重苦难,我愿活在当下

稍作留心便不难发现,身边有很多人总是存有对生活的不满。工作量大了,就到处吐槽;恋爱谈崩了,就寻死觅活;甚至在外面吃了一顿难吃的便当,也能絮叨很久。

感觉他们总是活在自己的情绪里,且情绪中总是充斥着丧丧的味道。一年前发生的事情在今天提起,也能让他们愤怒半天。

反观福贵,经历着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却依然坚强乐观,时刻向前看。

我觉得他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即时刻活在当下。

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生活智慧。

有一个关于曾国藩的故事,我印象深刻。

有人问曾国藩:“您每天日理万机,军务政务繁忙,还能在学问方面做得如此出色,是怎么做到的呢?”

曾国藩回答说:“当读书,则读书,心无着于见客也;当见客,则见客,心无着于读书也。一有着,则私也。灵明无着,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多么透彻的人生感悟,对于任何事物的发生,不惊慌逃避,顺其自然;对于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不必过分担忧;活在当下,不留恋过去。

福贵拥有这种活在当下的智慧,而且是天生自带。

当他做阔少爷时,是出了名的骄纵任性,纨虐好赌。

当他输光家产,为了养活母亲妻女,被迫种田的时候,他的心里也是坦然的。

书中有一段他的内心独白,是这么写的:人要是累得整天没力气,就不会去乱想了。租了龙二的田以后,我一挨到床就呼呼地睡去,根本没工夫去想别的什么。说起来日子过得又苦又累,我心里反倒踏实了。我想着我们徐家也算是有一只小鸡了,照我这么干下去,过不了几年小鸡就会变成鹅,徐家总有一天会重新发起来的。

活在当下,弱化对过去的牵绊和对未来的担忧,心情反倒变得平静起来。

但是如若无法平和地接受当下,痛苦便源源不断。

祥林嫂是鲁迅笔下的经典人物。她因儿子被狼叼走而一辈子陷入自责,无法走出,逢人便诉说自己的不幸过往,最终落得人人避而远之。

命运的齿轮我们无法阻挡,唯一能做的,是调整好自己,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清醒地活在当下。


3.学会感知幸福,才能拥有幸福


初看《活着》时,我一度以为书中的故事是余华在乡间采风时真实听到的,他真的见过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当得知《活着》确为一部小说,它的情节是虚构的时,还是挺惊讶的。

余华认为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不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因此,他没有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而是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和感受。

余华对福贵是欣赏的。他说:福贵与其他的乡间老人是完全不一样的,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

在他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我却在福贵自己的叙述中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

母亲无条件爱他。当他输光家产,母亲最常对他说的话是:“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无论生活如何起落,她都坚定地陪在他身边,毫无怨言。两个孩子懂事又善良,女婿忠厚可靠,孙子聪明可爱,连那头叫福贵的老牛也带给了他温暖……

本·哈沙尔在《幸福的方法》一书中指出:幸福与状态无关,幸福是一种能力,而幸福的能力就是对快乐的感知力。

我国翻译界泰斗、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许渊冲曾说:“ 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住了多少日子。

毫无疑问,福贵感知幸福的能力是超强的。家道中落,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些人间至痛接二连三地发生在他的身上,但他回忆起这一生却更多的是爱与幸福。

这种能力是值得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去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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