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直行相撞,责任认定

我开车由南往北直行,对方由东向西面直行,由于早上阳光照射,没看清楚对方,在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候相撞,请问谁的责任会些。(我的车被他撞在右侧面,当时应该他看见我了 )
这么说,太片了吧,不要看谁先过线吗?如果他100码,从老远开来,我40码,很近过去,也要停下来让他?而且我没有看到他,他应看到我了,而且他撞我

第1个回答  2019-10-08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 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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