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伦理学的历史溯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在数百年的历史发展中,新闻业和任何一个行业一样,衍生出属于自身的完整的行业规范和行业道德。美国第一所新闻学院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创始人沃尔特·威廉姆斯(Walter Williams)于1911年亲手制定出《报人守则》,此守则影响极大,为世界报业协会所采用。二战以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先后制定了《记者信条》一类的新闻道德准则,国际新闻记者联合会于1954年通过《记者行为原则宣言》,联合国亦颁布有《国际新闻道德信条》。从上述守则和信条看,其核心内容并无大别,主要是关于新闻事业工作独立性、新闻报道客观性、记者个人坚毅、自由品格等的陈述。作为一个合格的记者,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的伦理学律令,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应该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新闻伦理研究始于最早实行新闻自由的美国。由于美国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出版自由,美国新闻界在行使新闻自由权利时,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由此也导致了媒体滥用新闻自由的现象。有鉴于此,新闻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强烈意识到,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实践中,必须负有社会责任感和进行自我约束。于是,新闻伦理观念开始在美国发展,新闻伦理研究得以蓬勃发展。早在1924年,美国就出版了纳尔逊·安特宁·克劳福德著的第一本新闻伦理学专著:《新闻伦理学》。据说这也是世界上第一本新闻伦理学专著。到90年代,美国已出版了几十本探讨与新闻伦理相关各种问题的著作。
与此同时,欧洲国家的也开始对新闻伦理展开了思索。针对新闻界滥用新闻自由,导致新闻伦理恶化的问题,欧洲许多国家创立了国家报业评议会制度。1953年,这一制度首先在英国实行。英国报业评议制度由于体制完善、收效甚大而成为欧洲其它许多国家效仿的楷模,这些国家先后成立了报业评议会或类似的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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