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五)监督实施中药与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称特殊药品)。
(七)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九)指导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