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后国家能给个下葬的地吗

遗体捐献后国家能给个下葬的地吗

捐献的遗体使用后的安置严格按照规定,由接受单位负责统一火化,骨灰采用树葬、海葬等形式善处理。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 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 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扩展资料

考虑到死后遗体捐赠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予以鼓励,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吸收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内容,新增规定,明确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会上,陈斯喜委员指出,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律,要慎重研究。

“遗体不等同于遗产,亲属有没有权利自行处理遗体,这涉及伦理问题。”陈斯喜表示,过去行政法规虽然有规定,但是上升为法律,它的合理性、伦理问题值得很好地研究清楚。这里处理的是遗体,不是一般的物。立法要讲究法理,必须研究清楚权利的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陈斯喜委员:遗体捐献新增规定要慎重

百度百科-遗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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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11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遗体捐献后,不在属于家属,有关部门会综合考虑遗体的后续事宜的。“给个下葬的地”已经没有意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1

第3个回答  2016-02-11
不能,否则捐献豪无价值!
第4个回答  202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