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
#春节期间安排工作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登上微博热搜,不少劳动者关注着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医护人员也不例外。
因为医护工作的特殊性,
就算是节假日也必须有人坚守岗位。
那么医护人员的节假日加班费得到保障了吗?
医护人员春节期间上班算是加班还是值班呢?
如果是加班,是否能够享受3倍工资呢?
据了解,
很多医护同行节假日被医院安排加班,医院却没有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且未与员工协商安排后续补休事宜!很多医务人员在网上吐槽表示自己并没有享受到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 姐妹们,你们过年过节上班的有双倍三倍工资吗,我们医院只有春节三天那个时候上班的才每天加200元,刚过去的中秋国庆节,啥都没有,月饼也没有,不过有一张批发部购物卡388元。
自己是医生,包括本人以及同学,在春节等各种节假日中,都从未听说过有三倍加班费补偿。想知道具体在劳动法中是否不把医疗单位的这种值班算作加班,所以也没有补偿?
医护人员春节上班算加班还是值班?
护士的上班模式一般都是“三班倒”,休息天数一个月也就那么几天,但是节假日不算在平常的休息日里,那么春节期间工作就算加班!
医护人员春节期间上班能否享受3倍工资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护士在节假日上班的,如果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等,可以要求支付三倍的工资。
春节假期其实只有3天是法定节假日,其余4天均是补休,2021年春节,春节、大年初二、大年初三这几天算是法定节假日,医院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员工3倍工资,2月11、15、16、17这4天是调休放假,应该给予员工2倍工资。
护士作为特殊行业,在法定节假日“为人民服务”是法定义务,与一般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工作、加班性质不同,因此护士加班可以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处理,是没有3倍工资的。
但是依卫生部等部门的行政法规及各省市区卫生、劳动部门的规定,护士节假日轮班的,
医院必须给与补休,若劳动单位不予补休,劳动者可要求劳动单位给与加倍工资补偿。 如果你们医院给你其他补休机会了,就已经履行法定义务。
但是如果医院没有给你补休的机会,就可以要求其支付3倍工资! 医院是否履行了劳动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护士过年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据了解,医院对医务人员在节假日期间值班,给予的福利待遇和规定各不相同。
有的按加班计算并支付三倍工资,有的给予一定加班补贴,还有的安排调休或补休。 在一些医院,涉及医务人员的年假和值班补休,“过期作废”的管理理念已被诟病多时。有的医务工作者确因工作需要,
无法休年假的,单位视其主动放弃,且未支付相应工资报酬;有的临床医护人员补休假期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的,
过期则“清零”;还有的医院规定,视员工申请休年假为非满勤,扣发年终奖等相关福利待遇。
这样一来,医院大可以用这种理由搪塞过去——
“我给员工安排了补休,我已经履行了我的义务,是他们主动放弃补休,对不起,3倍工资给不了!” 呼吁:医护人员春节加班工资不能少!
依法依规发放加班工资,与员工协商安排合理补休,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医疗机构应主动履职,对于已认定的合理加班时间,
要主动向医务人员及时发放工资报酬或协商安排补休。
相关主管部门也要主动关注医疗机构落实情况,切实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将此纳入医院领导考核指标,及时回应员工关切,真正维护和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