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区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抚州高新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网报对象:持有2021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2021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或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抚州高新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申请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上传的图片应确保文字内容朝上、字体清晰完整。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抚州高新区金巢实验学校(伍塘路中段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面,市内乘7路公交车可直达)。咨询电话:0794-7069077。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

  上班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抚州高新区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抚州高新区辖区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抚州高新区辖区内高校就读并能如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抚州高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现场确认时请加入2021年抚州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群,体检、发证等有关通知会在群内公布。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针对申请人以下两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为: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体检表》一份,《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体检时由申请人自带此体检表及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4.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体检表》一份,《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一份(A3纸正反打印),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体检时由申请人自带此体检表及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体检。由社会事业局统一安排,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集中,统一体检,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通知到时会在2021年抚州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群内公布。

  五、发证。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通知为准,相关通知会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工作”(/art/2020/6/8/art_8405_3488901.html)发布,请定期关注。并在2021年抚州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群内公布。

  附件: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2021年抚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1)(2)(2)(1).docx

  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体

  检

  表

  江西省教育厅制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

  4.本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教师资格认定。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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