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员工,现在已经入编,最近单位正在给我办工资,我的档案里面参加工作的时间是2005年,其实真实参加工作时间是2009年,2009年进的原来的单位,当时还是合同工,签的合同什么手续都有。但是2009年之前没有工作,可是档案原来是放在人才市场的,2005年毕业就开始给我算工龄了,事实那会儿还没有工作。这样人事厅那边会不会要我2005年至2009年这期间的工作证明呀?办工资的人事厅会不会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