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相关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2

在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各相关方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七章,专项资金的主管机关需对资金的审批和分配过程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确保其合规性。项目实施单位,即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需全面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目标执行,同时妥善使用专项资金。


社会中介机构作为专业咨询和评估机构,也需在其委托范围内,以专业的标准和严谨的态度参与项目活动,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要求。


任何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追责。具体责任追究将依据《暂行办法》第六章的条款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专项资金的纯净和项目的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所有参与者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维护深圳市水务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秩序和效率。
扩展资料

为规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制度,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0日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2012〕8号印发。《实施细则》分总则、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管理、结算审计及绩效评价、相关责任、附则8章4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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