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学校领导不懂法规,也没有多坚持,在地方工商所的人员要求下,办理了门面出租营业执照,一年后,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结果就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我们12000元,我们认为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办理执照,因此处罚不合理。我们的想法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