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赫章县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7
根据“两基”迎“国检”工作需要,按照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及毕节地区人事局毕署人复[2009]5号文件批准,现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72名,特拟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职位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2008年8月以前毕业的普通中师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2、本县户籍2008年8月以前毕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3、外县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目前尚在我县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此三类人员按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吃苦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明显生理缺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原符合农村计生政策的一律以机关计生政策对待);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

  (一)报名由赫章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时间:2009年2月25日至27日;

  地点:赫章一中;

  报名费:200元/人。

  (三)准考证发放:

  时间:2月28日下午4时;

  地点: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2、户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条件的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已婚人员需提供县计生局的计生证明;

  6、毕业生档案存放地点证明;

  7、“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本次招考,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

  三、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由赫章县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成绩为100分,最后按60%计入总分。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初中知识(占40%)和高中知识(占60%);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为2009年3月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按开考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组织、人事、教育、监察部门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为100分,最后按40%计入总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开考职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笔试、面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见面试成绩公示。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内容以考生现实表现和毕业生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招聘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若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则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与体检、考核。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在赫章县教育局、赫章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行文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合同自然解除。

  八、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出现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3年内不许参与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招考。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兴明(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钱超国(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文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廷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

  刘宗正(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磊(县教育局局长)

  安玲(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春(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郑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陇忠卫(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宗祥(县财政局局长)

  安清(县物价局局长)

  高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昌礼(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张磊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姗、郭昌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本招考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末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1115(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 赫章县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xls

  附件3: 赫章县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赫章县公开招考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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