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对方一直不找保险公司赔偿,我又垫付了钱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对方故意不协助向保险公司理赔自己又垫付了医药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明确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有争议的情况之下,可以请求公安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诉讼。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申请到事故理赔金了。
发生了人身损害纠纷后,可能会相关的产生医疗费用,此时应该是由侵权责任人来赔付的,但如果侵权责任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赔付,而是由别人进行的垫付,那么这种情况下,垫付人如何追偿呢呢?
一、驾驶员或者垫付人可以到伤者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将伤者及保险公司做为被告,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比例要求双方承担相关比例的责任、费用,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在诉讼中可以要求伤者出示相关医药费发票做为认定相关费用的证据。
二、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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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0
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通可以起诉对方。 遇到这样的暂时不要在垫付医药费了,其他费用也不要垫付了,等对方自己垫付的钱多了,怕要不回来在既然就找你协商和处理了。 如果对方真的就不和你协商,你可以告诉对方不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你,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法院会判决如何赔偿的。对方要是拖着不和解要求不起诉的,你也可以起诉他,要求发运判决他向你提供报销所需的票据等。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拓展资料:
根据2020年9月下发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车险改革后主险减少为3个,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将全车盗抢险并入车损险保险责任。所以现在的车险是有三个主险:第一个,车损险,当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后,保险公司会进行车损定价赔偿。承保范围包括:直接损失、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的损失、施救费用。第二个,第三者责任险,当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三方损失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交警定的责任范围内进行定价赔偿。第三个,车上人员险。当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的,由保险公司根据车主购买的车上人员险额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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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04
出了车祸当时没有报警吗?如果报了警就不要紧,对方要结案就必须要你签字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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