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机构填什么

如题所述

缴纳社保机构需要填写: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填写: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是指单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如“--市社保局”、“--区社保局”等;
2.“登记证编码”由社保局填写,单位不填;
3.“参加险种”一共填写六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4.“所属分支机构信息”是针对分支机构而言,若单位是分支机构,即填写单位相关信息;
5.“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批文相关信息,若单位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填即可。6.“缴费单位专管员”是指单位指定的专职办理社保业务的职员姓名。
二、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三、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四、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五、自己缴纳社保:
1、首先保险不要断续交,断交对自己是很划不来的,像养老险,你续交了,退保只能拿回自己账户里的,但进入社会统筹的那么多钱钱是不会退给你的。不退保的话肯定要交迟纳金。还有交费年限的计算,如果你是退了保的,年限肯定是从续保时开始算。而医疗险断续交还有个中断享受报销制度的时间问题,因此,非特殊情况不要断交社保;
2、社保怎么交划算,看保费额就知道,即使是最低档,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何划算?活得长就划算,越活得长就越划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没有用人单位、非专职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统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规定国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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