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办法都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8
沈阳市没有经济适用房实体房,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可以跨区使用货币补贴买房产,可以申请贷款买房产。

沈阳市没有经济适用房实体房,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可以跨区使用货币补贴买房产,可以申请贷款买房产。

按照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办法(沈房发2008-1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口且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的70%(含70%);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受过房改房优惠政策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另外,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补充规定(沈房2009-14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因离婚无房或住房困难的申请人,必须离婚满一年后。2.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用房,按照商业用房的三倍面积计入申请家庭住房总面积;3.对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没有就业单位的申请人,收入按当地政府部门的收入认定。符合购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经社区审定后,报至所在街道办事处,又接到复审后报到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最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终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发放(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可凭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在本市范围内自主选购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的,认定书失效。申请人购买商品房的,应当在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时,提供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并同时签订(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开发建设单位在网上合同备案时,应在电子合同中标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补贴金额。合同备案部门在商品房备案同时,加盖经济适用住房专用章,并注明货币补贴的额度。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款发放手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准开发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拨付至开发商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应但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提交(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一团见,房屋登记部门在(房屋交易申请表)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标明金额。买受人凭过户后的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原件,到住房保证管理部门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

沈阳市没有经济适用房实体房,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可以跨区使用货币补贴买房产,可以申请贷款买房产。

按照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办法(沈房发2008-1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口且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的70%(含70%);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受过房改房优惠政策除外) 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另外,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补充规定(沈房2009-14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因离婚无房或住房困难的申请人,必须离婚满一年后。2.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用房,按照商业用房的三倍面积计入申请家庭住房总面积;3.对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没有就业单位的申请人,收入按当地政府部门的收入认定。符合购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经社区审定后,报至所在街道办事处,又接到复审后报到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最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终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发放(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可凭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在本市范围内自主选购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的,认定书失效。申请人购买商品房的,应当在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时,提供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并同时签订(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开发建设单位在网上合同备案时,应在电子合同中标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补贴金额。合同备案部门在商品房备案同时,加盖经济适用住房专用章,并注明货币补贴的额度。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款发放手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准开发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拨付至开发商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应但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提交(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一团见,房屋登记部门在(房屋交易申请表)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标明金额。买受人凭过户后的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原件,到住房保证管理部门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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