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态度恶劣可以投诉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可以。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的纪检督察部门投诉。民警态度不好,可以向该交警单位及上级单位监查部门,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如果对方态度恶劣到已损害到你的正当合法利益。具体方法如下: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写信或致电相关媒体。通过媒体和其他监督机构进行举报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如果公安督察部门拒绝到场,请拨打公安部12389投诉电话,向市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分局、县局级公安机关的公安督察部门和出警、处警民警。
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再通过12345热线中心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进行转接热线。也可以拨打122报警服务台,这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为受理群众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指挥调度警员处理各种报警、求助、同时受理群众对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执法问题的举报、投诉、查询等而设的部门。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是不作复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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