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全面管理。其首要任务是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确保中央国家机关的日常运作得以顺利进行。


此外,管理局负责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的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拟订和实施,确保中央国家机关的后勤保障到位。


在资产管理方面,管理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资产处置,以及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和管理等。


财务管理是其另一个重要职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执行,对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和住房改革支出等进行管理和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管理局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维修项目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和公务用车的专项经费。


房地产管理也是关键领域,制定并执行规章制度,负责行政办公用房的建设、监管和使用调配,以及用地管理工作。此外,管理局还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包括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以及住房资金和公积金的管理。


对于国家领导人的服务保障,管理局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执行,负责特定范围内领导人的生活服务管理。在节能减排方面,制定规划和规章制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并参与能耗统计和评价考核。


管理局还承担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人民防空工作。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最后,管理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参与国家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并处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起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2008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13项主要职责。2013年3月1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