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从字面上讲,是指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地去做。其主要特征在于"义"和"勇"。"义"是指社会正义;"勇"是指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去做。今天是常州市见义勇为宣传日,新时期大家又是如何理解见义勇为的呢?
市民:在路上碰到
违法行为的事情,咱们作为公民,应该及时制止
市民:跟歹徒搏斗,你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怎么办呢?有时也要为自己考虑,还是要智取
市民:为了老百姓的利益可以挺身而出,包括财产生命之类的都可以理解为见义勇为
市民:火灾,或者路上碰到一些突发情况之类的,搭把手吧,也要看自己能力,能力不够还是要量力而行吧
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见义勇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另一类是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而新时期见义勇为类型其实更加广泛,为了减少大家的"后顾之忧",政府早就出台了相关措施,充分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 徐建方:几种类型我们都有明确,那些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都要进行表彰奖励,特别是现在要进行抚恤保障,让见义勇为的人微笑起来,不能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