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的发展历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来自民国40年代开始的部分台湾“眷村”居民口中流行的“台客”、“土台客”等词。
本意
1950年代到1990年代,台客是指本省人很粗俗,1990年代末期开始转变为台湾人之中没有水准者。 这种说法认为台客是一个歧视性次文化名词,带有明显贬义。
原先为部分的外省人统称国语不标准的本省人,并根据其主观美学泛指服装仪容相当“俗气”,行为举止在公共场合“失当”的人。例如穿拖鞋和花衬衫出入正式场合,将汽车或机车改装,拆掉消音器等,播放电子音乐,将音量开至最大等。该群外省人将此类行为举止以歧视性用词“台”称之,并将该部分本省人称为“台客”,此种歧视性用词引起部分台湾人的反感。
台湾庞克 / 台湾痞子说
1989年创立的台湾乐团浊水溪公社标榜“台客”(台湾的庞客),具有对政治、社会、及上流阶级的批判与对台湾俗民文化的关怀。因此,浊水溪社式的台客就跟美国的黑人嘻哈文化一样,是一种拼贴再制,颠覆主流精致文化的精神与态度。但有人认为使用族群歧视用语来称呼之,着实不妥,亦可称呼他/她们为台痞(台湾式雅痞、台湾痞子)。
1990年代末期的转变
1990年代末期,一些都会型艺人(外省籍)如ASOS、蔡康永开始推行台客转化运动,将台客原本定义-“外省人认为本省人粗俗”,转化为“粗俗没水准的台湾人”,并利用其媒体传播优势,使新台客成为一种流行术语和文化角度的生活型态;另造台妹来形容“粗俗却又爱装时尚的台湾女性”。并用你很台指称你很粗俗、不时尚之意。这些词语随着流行文化进入部分青少年语言中,许多学者与社会人士认为这明显有族群歧视,抵制的声浪亦未曾停歇。
2005年8月,一些自认为新台客代表,如艺人5566、罗志祥、伍佰、MC HOTDOG、张震岳等。他们自认为新台客代表有活力、具有台湾特色等意义,企图以摇滚演唱会的方式取得台湾的年轻一代之支持,启动台客的文艺复兴。并加入猪头皮、陈升等自认很台的艺人和自美归台发展的艺人黄立行,在中广媒体的赞助下,于台北市国际会议厅举行台客摇滚演唱会,黄立行认为这是一场精彩的“台湾摇滚”演唱会;2006年4月,再于台中举行台客摇滚嘉年华,也包含着钢管舞、电子花车等情色演出。
经过此一连串活动,有人认为台客一词已渐失贬意。认为“台客”反而成为一种“自我揶揄”的名词。自称自己“很台”成为自我调侃、谦称自己不懂流行的说法。
2005年,中广响应台客摇滚演唱会,曾举办“台客大票选”活动。结果以吴宗宪获得第一,初“推动”台客一语复辟的小S名列第二,周杰伦则为第三。部份媒体认为“显然台客一词已经去污名,成了流行代名词。” 但很多人认为,“台客”一词已经被污名化,自称台客只是一种自取其辱的行为。而“台客”一词相对的称呼为“华客”以称为在台湾之“亲中”人士代称,或指称人为台客之人士。“华客”一词常见于“News100”、“与媒体对抗”(简称“媒抗”)等常有台湾派网民聚集的网路论坛。
在台湾,族群平等一直是媒体、政治人物与社会意见领袖不断强调的,但是像是台客这种公然对台湾本省族群、文化及政治主张的歧视性字眼却不断的出现,而许多“反族群歧视者”却不会谴责。这代表在台湾,族群歧视还是深植于某些人的心中,甚至有不少人会做贼的喊抓贼(一边歧视本省人、一边骂本省人搞族群歧视)。这样会很明显的造成本省族群对外省人的仇恨;另外,由于中共对于台湾政治主张及本土化亦有明显敌意,因此也可能会造成“外省人跟中共一起欺负台湾人”的危险印象。
台湾四百多年来一直缺乏族群和谐教育,而且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人物)中不乏擅长透过族群冲突来牟取政治利益者,导致一些族群歧视的词类(如“台客”、“外省猪”、“中国猪”、“蕃仔”、“客家狗”、“讨客兄”等)充斥于社会及媒体之上;媒体也经常潜移默化的制造族群歧视(主要是对鹤佬族群的歧视)。台湾的媒体与公众人物应加强自律、教育单位也应加强族群与品德相关教育,对于族群歧视言行也必须一视同仁的谴责,以期待台湾社会各族群能相互谅解、和谐相处,不再有族群歧视的言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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