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房产过户问题

我男朋友是浙江丽水的 我们打算年底结婚 他们家有套房 是在农村 还没有办房产证 听说过两年会办 到时候 我男朋友说 要办在我的名下 请问办在我的名下后 我就拥有了这套房的所有权了吗 假如以后要卖这套房 是不是我才能卖? 钱给我? 假如 我们以后离婚了 这套房 还会是我的吗 是不是离婚后 就收回我男朋友那里了??

第1个回答  2014-04-26
如婚后登记在你名下,属于夫妻共有,处分需要进过你同意,离婚可以主张一半产权。追问

可是地是我男朋友爸爸的 房子是我男朋友出钱修的 这样 也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听别人说 现在还要看 盖房的时候是谁出的钱 地基是谁的 不是谁有房产证 就算谁

这方面我一点都不懂 希望律师耐心解答 麻烦您了

追答

我的回答是基于你的假设:房产能登记在你的名下。实际上房产不能直接登记在你名下,除非经过特定条件(遗产继承、析产、赠予等),否则只能按你上述的实际情况确定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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