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中对一般办公用电脑,传真机,桌椅板凳等小金额的是怎样划分计入固定资产和入账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
新准则并没有规定这个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具体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一般企业电脑都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传真机、桌椅板凳等一般计入“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即可,然后选择五五转销法或者分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具体还要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如企业规模、收入水平等)自行选择。追问

也就是说老的会计准则还可以沿用,比如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符合固定资产特征的还是按正常的计入固定资产,直线法摊销就可了

追答

我是这么理解的,新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其实是在老准则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有所放宽,比如说打印机,一般价格不会高于2000元,所以按照老的会计准则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只能作为周转材料列示。但是新准则下,如果单位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将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或者周转材料列示。
换句话说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范围比旧准则扩大了,不能说老的会计准则可以沿用,比如说老的会计准则下2000元以下的打印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但是新准则下可以结合企业情况将其计入固定资产。
新准则是对旧准则的修订,对于新旧准则不一致的情况,要以新准则为准。我举个例子,旧准则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用计提折旧,但是新准则就规定了不计提折旧的两种情形,这也就意味着新准则下“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也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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