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把我打成轻伤怎么办?

我与前夫两年前离婚了,离婚的原因是他有了外遇。之后他以和那女孩分手了为理由恳求我的原谅,我出于孩子的考虑(3岁的儿子)同意和他试试(没有复婚而同居),可是几个月后,我知道了他并没有和那女孩分手,因为女孩怀孕找上门来,我气愤之下丢下工作离家出走2个月,之后便坚决和他分开了,这以后他又经常以想念儿子为理由来我住处骚扰,迫于无赖,我将孩子给了他,并在他要求下写了一个字据“自愿将孩子的抚养权交与XX”,之后3个月我一直没有去看孩子,可是他经常发短信骂我,在别人跟前说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和儿子通电话时,儿子说“我爸爸说他讨厌你,不让我给你打电话”。由于太思念儿子,我找人替我去他家接儿子来玩玩,(因为愤怒伤心,我坚决不再进他家)可他们家说除非我本人上他家接孩子,否则不会让我见儿子,我气愤得打电话骂了他几句,没料想他随后冲到我家(我是单身一人住的)打我,腿上捅了2个洞,耳朵当时就听不见了。我找110,警察来时,他已跑了。之后派出所让我先看病,光腿伤花了1000元,耳朵诊断为鼓膜穿孔,需要做修复手术,预计费用为5000元,派出所问我同意调解不?我说只要能赔偿医药费、务工费我可以调解,过了几天,派出所说对方不愿赔偿让我去做个法医鉴定,我做了,鉴定结果是轻伤,派出所给他看了结果他仍不愿调解说宁愿做牢,还给我发短信“本人会在监狱里天天诅咒你”,过了2天,派出所把我叫去说签字取证,碰巧他也去了派出所,办案警察说“毕竟你们多年的夫妻了,如果你们没有离婚的话,这就是个小事情,立不了案,现在虽已离婚,可还牵扯孩子的抚养问题,看在孩子的份上,希望你们不要闹僵,调解吧”。然后他突然转变了态度,说愿意调解,向受害人道歉,说儿子整天念叨妈妈,如果他坐牢了,他家人会恨我,坚决不会让儿子见我,希望看在儿子的份上给他一个机会等等,我们扯起以前的纠纷,又吵了起来,我没有同意调解,但派出所说让我再考虑几天,还让我在一份证据调查上签字,我看上面写着“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而且只提到用鞋子将耳朵打伤,没有提腿上和头上的伤,我不同意这样写不给签字,警察说因为轻伤的主要表现是耳朵,其他伤已经好了,没必要提,至于原因无所谓,这主要是关于证据的事,以前的口供都能说明问题,没关系,你签吧,我当时情绪悲愤急于离开那里就签了字。过了2天,派出所给我打电话,我说不同意调解,因为他根本没有诚意。第二天,派出所又打电话说他们把材料报到分局,分局的意见也是要调解,不主张拘留,你再考虑一下。 网上的朋友们,你们给我出出主意,我怀疑他们家找了派出所的关系,想把大事化小,现在派出所既没有压钱给我治疗费,也没有拘留人,我问他们以后我的人身安全怎么保障,他打了人难道只陪个医药费就可以了吗?对于这样蛮不讲理,欺负女人的男人,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向派出所表明不调解,办案警察说他们的上级分局局长不批准拘留,还说他不会处理事情,让继续做工作,该警察对我说你若还不调解就去找分局的马局长吧,我问:如果这样都不违法,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去打他一顿?警察说:打人只要没构成轻伤以上我们就管不了,你的事情我们现在也无能为力 请问;我现在直接去找马局长还是找检察院?

第1个回答  2020-02-08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在面对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小偷属于盗窃罪,是没有暴力威胁的,因此不能采取正当防卫,只能捉住他,控制他,如果他动手打人,你才可以正当防卫。他没有实施暴力,你就把他打成轻伤的,你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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