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抄送机关是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3
问题一:公文的主送机关是指( )。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问题二:公文抄送是什么意思 主送是邮件内容的被告知人或执行人,而抄送是指需要了解此件事情的人,相当于是发提醒。
通常的习惯是:主送给执行人,抄送给自己和执行人的上司以及与邮件内容息息相关的同team的人。
抄送的好处有:1.被抄送人一般不会参与讨论,但如果他们发现问题会随时告知。2.被抄送人如果是领导,可以让他知道自己在工作,而不是偷懒等等。
纯属个人想法,仅供参考。
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是公务文书格式的重要内容。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选准文件主送的对象 收文机关主要分为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主送机关对收到的文件负有主办、答复之责,抄送机关只有了解与配合执行之责。因此,行文首先要选准主送机关。 要选准主送机关还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避免出现行文中的党政不分现象。行政机关与党委机关分属于不同的组织系统,自上而下各有各的隶属关系,各有各的职权范围。 (二)是仔细斟酌上行文的主送机关。 (三)是联合向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基本上与发文机关一一对应。若干个同级部门联合向下行文,其主送机关通常应是与发文部门一一对应的下级部门。行。 二、选对主送机关的形式 确定文件的主送机关后,还要正确选择标注主送机关的形式。主送机关常见的标注形式有三种: 一是全称。只要主送机关名称不是很长,都可以采用这种形式,但普发性文件除外。 二是规范化简称。这种形式可以浓缩那些常用但是较长的机关名称,使之简练上口。 三是统称。统称就是同级或者同类型机关概括性的总称,一般用于下行文。统称具体又分两种:一种为“泛称主送”;另一种为“递降称主送”。 “泛称主送”是下行普发文件经常使用的主送形式。它时常涉及到同一级不同类的若干机关,必须注意排列顺序。一般来说,它有如下排列原则: 首先是“先外后内”,即把同是下一级的各地方 *** 放在前,本机关的职能部门放在后。 其次是依党政军群之先后顺序。这个原则在党的文件中体现最明显。 在“泛称主送”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有规律的。通常是同级同类机关之间用顿号,同级不同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主送机关结束之后用冒号。 至于“递降称主送”的排列,起突出作用的还是按级别排列的原则。 一个文件的主送机关采用何种形式标注,取决于行文方向、主送机关数量、主送机关名称的长短等多种因素,文秘人员必须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三、选好主送机关的位置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 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为公文的主送机关安排了前后两个位置: 一是在正文之前、公文标题下空1行处。 二是在文件的版记处。 四、公文并非都标注主送机关 公文的一些文种通常是不需要标注主送机关的,例如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周知性文件如公告、通告、通告,规范性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办法,计划性文件如方案、规划、计划,还有决议、决定、会议纪要,等等。
抄送
网络抄送
? 抄送,Carbon Copy,又简称为CC。在网络术语中,抄送就是将邮件同时发送给收信人以外的人,用户所写的邮件抄送一份给别人,对方可以看见该用户的E-mail。同收件人地址栏一样,不可以超过1024个字符。 一般来说,使用抄送服务时,多人抄送的电子邮件地址使用;分隔。
公文抄送
公文的抄送是将文件在主送的同时发送给与公文有关需要知晓或遵照执行......>>

问题三:什么是“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行文的主要对象,即要求主办或答复的单位,而抄送机关是主送机关以外需要了解文件内容或协办的机关

问题四:公文的主送机关是指就是发送机关对吗? 你说的是不是发文处理签中“发送机关(单位)”或“主送机关(单位)”哟?你可以参看“baike.baidu/view/897975”,里面有介绍的。
不过我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对主送机关即的理解直白一点就是需要制发的这个文件的受理部门(文件是发给谁,谁就是这个文件的主送机关,呵呵),它既可以是上级部门、平级部门、下级单位以及没有隶属关系的相关部门等。
但愿我说得不会错太多,仅供参考,文件要求,我觉得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地区都不会一样,不用太在意,没有多少人会在意或细看文件关键内容以外的东东,不过发送机关倒是千万不要整错了,呵呵

问题五:行政公文中抄送、主送、抄报的区别,都分别适用什么级别的单位 抄送、主送、抄报是指公文流转方向上而言的,与什么级别的单位没有关系――某部委向上打请示,主送单位就是国务院;某街道向上打请示,主动单位就是某区或某县。下面分别说一下适用情形:
1、首先明确一点,按照2001年实行的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公文流转中只有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两种情况了,抄报其实是抄送的一种特例,下面会详细解释。
2、公文主送机关是按照公文内容、收发文机关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及其职权范围确定的。可以看出,这里面主要依据的是公文内容和层级关系。下行公文可以有若干个主送部门,比如区 *** 发出的关于规范财政运行纪律的文件可能所有区直部门都属于主送机关;但是上行文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也就是说请示啊什么的只能有一个主送部门,其他有必要对请示事项等了解、俯知的部门则用抄送。
比如,某县市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双重管理部门,他们业务上受上级部门直接领导,但其他一些方面受本级地方领导。如果这个局打请示,请示内容是近期内开展某某药品专项治理行动,那么主送机关应为上级部门(即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本级县市区 *** ;如果请示内容为协调更换办公地点,则主送机关就应该是本级县市区 *** ,同时抄送上级部门。
3、以上说明了主送和抄送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两点是:一是上行文要严格只要一个主送机关的要求;二是请示不能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抄报是以前沿用的一种说法,主要是当抄送的机关为上级机关的时候,为了表示尊重,用抄报的形式。但是前面也说了,严格意义上说,抄报的形式已经不使用了。需要抄送给上级机关也是用抄送即可。

问题六: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有什么不同 主定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抄送是给上级部门或平级协办部门,分送是将文件分发给下级部门。公文中的“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称“上款、抬头”。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简称,顶格写在标题和正文之间的左侧,并加冒号。
“抄送机关”是指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标注时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发文机关”一般是指拟发文件的机关,标注时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行政机关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报送一般指需要报上一级主管或者相关部门。

问题七:公文中主送、抄送、报送、发文机关分别指什么 主送部门就是需要执行的主要部门,一般只有一个主送部门;而抄送和报送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报送和抄送的区别在于:报送部门指除主送部门外需要知晓公文的上级部门,抄送部门指除主送、报送部门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部

问题八:公文中的抄送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涉及抄送相关规定的有以下几条:
一、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二、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四、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其格式为: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一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

问题九:公文里的发文机关,主办机关和主送机关分别是什么概念,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给好评 先用通俗的话解释下这三个概念吧:
1、发文机关:指的就是发出这份公文的机关。一份文件可以是一个机关单独行文,也可以是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判断发文机关,比较直观的办法,就是看一份文件的“红头”部分(规范的名称叫“发文机关标志”)。一个机关单独行文的文件头的式样一般是这样的:
单一发文机关的,文件落款处可以盖章,也可以不盖章。
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头一般是这样:
多个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结尾落款处必须都要盖章,一般是这样的式样:
2、主办机关:理解了上个概念中多个机关联合行文的概念,也就好理解主办机关的概念了。当有多个发文机关时,这几个发文机关中为主办理的那个机关就是“主办机关”。这个主办机关的确定,主要是看发文事项与那个部门的工作、业务范围联系最紧密,或者由那个部门落实最得力。比如如果是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校园五四红旗手”荣誉称号,两部门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是团中央;再如果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某某工作先进院校”荣誉称号,两部门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可能就应该是教育部了。主办机关这个概念在公文中最主要的作用有两点:一是不论有多少个发文机关,文件的发文编号是按照主办机关的编号来的;二是在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头上,主办机关一般会默认排印在最上部。
3、主送机关:也就是这份文件要发给(或者送给)哪个机关使用。最简单的就是看文件正文中我们俗称的“抬头”部分,主送机关都会在“抬头”中一一列出的。
这三个概念中,前两个概念是有相互联系的。前面已经说了,一份公文,“发文机关”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机关联合行文。而联合行文的机关中,肯定其中一个是主办机关。
第三个概念和前两个没有什么联系。“发文机关”和“主办机关”是指的文件制发的主体而言的,“主送机关”则指的是文件发往的对象。
先说这些吧,对于这三个概念,尽量都是采用了比较口语话的解释,也许不太严谨,但是应该更好理解。如果还有不明确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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