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下的会计问题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26
参考某县的资料:
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后存在的问题
  (一)原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外人员的去留。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宁阳县在原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的编外人员共计145人,其中人事代理人员、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77人,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68人。除村官和三支一扶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大部分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近20年,即将到达退休年龄。其中人事代理人员,是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为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通知》(鲁人险〔1998〕3号)纳入到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这部分人如果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将会降低,容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二)统筹层次低,地方财政压力很大。改革后养老保险沿用原来的县级统筹,下面以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资金情况为例,分析县级统筹办法对财政造成的压力。
  1、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按目前人均月缴费工资4760元,财政全额负担12187人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年需投入1.4亿元,职业年金年需投入0.6亿元;合计1.9亿元。
  2、统筹外项目补助。按目前人均月住房补贴600元计算,财政全额负担离退休人员5983人,年需投入0.4亿元。
  3、地方性财政补贴。按目前人均月离退休费3940元计算,全部离退休人员7183人,年需养老金支出3.4亿元。
  以上共需财政负担约5.7亿,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年收入约为1.9亿,地方财政负担压力很大。再加上给予差额事业单位的补助,以及以后年度的增资,投入将会更大,这对于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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