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的全权委托书是否有效

本人朋友的舅舅在市区有一套即将要拆迁赔付的住房,且属于个人婚前私产!但是舅舅同时又是一名长期精神病间接发作患者。在前一个月,朋友舅舅精神病发作,在家中吃药休养,他的爱人,在舅舅精神病发作期间,隐瞒其病情,向某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公证处人员上门进行公证,舅舅的爱人诱导其在房屋全权处理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我的朋友就是想问问,这种在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签署的全权委托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舅舅的爱人,一旦将属于舅舅的住房变卖,能否向法院申诉其恶意侵占私有财产? 谢谢各位懂法律的好人,一解心病。。。

第1个回答  2010-08-06
发的地方
第2个回答  2010-08-06
在病发是的委托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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