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因病死亡算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材料,我叔在山东东营一个劳务市场上被一个工地上的一个工头带到工地上做小工,到工地一会儿我叔感觉自己不舒服,头冒汗,双手捂住肚皮,经几个工人和用工地上的一个车送往医院抢救,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和工地上的工头三次洽谈,只愿意给八万,说他是生病自然死亡,不是工地发生的事故,现在工地上无人管此事,我们相当被动,请问该怎么办,急啊!

第1个回答  2018-04-20
自然生病死亡真的坑了不少老板,本来想着照顾下给个工作,特别年龄大的,结果到工地啥没帮到老板,反而生病要老板掏一大比钱!好心人不好做啊!就在刚才一个63岁工人,管理人员介绍来的,活还没干两天。大早上闹出血送医院了、不死也残废,这老板又是哑巴吃黄连!好说好的理解的出点医疗费,给点安葬费,互相感激,不好说话的又怪施工老板!你说这好人怎么做?自然生病又不是工伤,要死的人了,还来害人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0
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费,则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取的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 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追问

请问我们现在改找什么人,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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