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为什么要主动放弃越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3-26
明成祖时期,明朝一度恢复了在越南地区的郡县,依照内地的行政区划模式,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越南的正式名称是交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称为“交趾省”,如四川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称“四川省”。可是到了明宣宗时期却不得不放弃交趾承宣布政使司,改“省”为“国”,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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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初年,越南处于陈朝统治时期(1225—1400年),明成祖时,陈朝被权臣黎季犛(即胡季犛)所篡,应越南陈朝遗臣的请求,明成祖发兵越南,于1407年将陈朝消灭,据越南史籍《大越史记全书》记载,当时明廷遍求陈氏子孙,欲再立陈氏子孙为国王,复安南国,安南官吏、耆老都说陈氏子孙已被胡季犛所“灭尽,无可继承陈后”,并向明廷提出“安南国本交州,愿复古郡县,与民更新”。其后,明成祖颁下《平安南诏》,声称为了回应安南官吏耆老的请求,便将当地改名“交址”。这就是明朝设交趾省的由来。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自成立后,当地民众起事不断,明廷岁岁用兵。1418年爆发黎利起义,越南各地响应,势力迅速壮大。明朝派兵镇压失利,明军总兵柳升在当地遭到重大挫败,1427年,明朝与黎利议和,明朝撤销交趾布政使司,结束对越南的直接统治。黎利建大越国,定都河内(升龙),史称后黎朝(1428—1789年)。后来,越南被纳入明朝的朝贡体系,安南国一直是明朝的藩属国。
黎利塑像,在今天的越南被视为民族英雄这样的人物了。
我们在看待这段历史时,一定要跳出现代国际关系的理论框架。无论是中国明朝,还是安南国都不属于具有国际法概念的近代民族国家。明朝是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央王朝,内地是郡县,外围是藩属国,按照距离远近或“三年一贡”或“五年一贡”或“十年一贡”。

明成祖发兵越南,只是愤怒于黎季犛叛乱,而没有任何主权方面的概念,在找不到陈朝王室后裔的情况下,按照内地的行政模式进行管理,后来因为对越南当地进行直接管理而不得不连年用兵,只好承认后黎朝对越南的统治,废行省改藩国,这本身来说符合明朝的利益,藩属国的重要意义就是“为国藩篱”。明廷并不是没有能力对越南进行直接统治,而是以藩属国的形式存在更符合明朝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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