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投资银行的待遇问题(询问)

询问公司待遇问题
一个香港的银行,本部在荷兰,我将要隶属于香港的分公司。公司的目的做的是投资基金。我的工资待遇是这样的:
头一个月一万HKD,然后我们在内地拉基金投资,希望内地投资人能够投资在香港地区银行(基金项目),然后我们获得佣金。
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我们要完成5000HKD的佣金额,然后佣金开始累计
只有每个月完成了公司规定的佣金额度,才能获得底薪1万HKD,否则,一万元底薪不能给予
第十八个月需要180000HKD的佣金额才能给予我最后的全部底薪加佣金。
然后我个人在内地的花销和住宿等费用,公司不给予报销(收入只有底薪和佣金,而且头一年的佣金,有50%不能给予,在第一年结束后逐渐给予)

请问银行以及投资业的人士,这样的工资待遇,在香港的金融业中,是否合法,或者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且,想问问业内人士,是否这样的工资待遇对于应届毕业生合理

(本人是香港的大学毕业生,内地人士,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硕士学历)

第1个回答  2010-08-12
应该说是法的,香港目前没有最低工资收入这一说。

但是这个水平并不高,月薪在1万港币而且不报销出差食宿的话基本上不用考虑了。这个也绝对不是金融行业常见的标准。

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显示,全香港也只有大约5.8万人的工资每月6000港元或以下。正常来说,金融行业新人应该在2万每月以上比较合适。

如果国际性大型机构的话,对于Entry Level的毕业生会有比这高的多的薪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2
这样的工资待遇 如按照香港法律规定 严谨来讲的话 是不合法的。
但对于应届毕业生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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