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可以构成犯挪用公款和截留资金罪吗我们一物公司将小区近三百余户的代收电费押金,截留时间一年

而未将其交给电力公司,现电力公司要停住户的电,请问物业公司的行为违法吗?(每户当时交了1000元的押金)

第1个回答  2015-11-24
你好!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您的肯定是对我的最大鼓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