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的法律问题

有一辆汽车2018年11月9日过质保期。发动机7月份发现冷车启动有异响,热车消失,遂在2018年7月保养时向4s店提出(维修单上有异响检查记录),当时给的维修建议是没有问题,不影响正常使用,遂没有进行仍和维修。可到了2018年12月份(过质保期一个月),问题变严重,冷热车都有异响,请问4s店是否有维修责任?能否要求进行免费维修?

第1个回答  2018-12-28
现实中,部分购车合同简单到只有几条条款,甚至是仅以购车交接单代替合同的简易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片言只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更加缺少诸如质量、交付及验收方式、保险、上牌及修理、更换、退货、争议解决方式等一系列重要条款,完全不符合《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法律条文要求
第2个回答  2018-12-28
去投诉啊,卖车的都会推脱。
第3个回答  2018-12-28
是的
第4个回答  2018-12-28
就想抱抱v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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