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汉阳的朋友说,专管员要企业必须签协议,由他们指定会计公司代帐,否则就要查帐。这话很诧异,按他的思路是不是签了代帐协议就不查帐了呢?
他及他的一些朋友都是原国企改制后自谋出路,做原行业,自然用原来的已失业的同事(包括有资质的财会人员)。
每年交5000元年费,还返2500元,是否有联合代帐公司创收及扩大成本做假的嫌疑?
企业现任会计资质也是财政局审核,是不是会计公司的审批权大于政府部门?国税局将他们收编好了,为何以威胁企业来限制从业人员?我也想语气亲和、态度友好,但专管员很不友好。
初次使用,刚才疏忽没有给悬赏....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