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持股比例下降,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变为权益法,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7-18
一、个别报表中
1、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认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比较剩余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负商誉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对于原投资日后至因处置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投资日至处置日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以前年度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90%)
投资收益(处置期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投资日至处置日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4、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中
1、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处置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比例*子公司净资产)
投资收益

2、抵消个别报表中的处置收益(以前年度已计入合并报表中的权益收益)
借:投资收益(以前年度损益*处置比例)
贷:未分配利润

3、以前年度计入合并报表资本公积的权益变动,重分类至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投资日至处置日期初的其他权益变动*处置比例)
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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