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央行深圳中支下发通知:自查房抵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情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4
不仅央行,银保监会也出手了。

最新消息显示,深圳银保监会表示各银行要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全国房地产行业不太景气。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深圳房地产价格指数不论是环比还是同比,都超过了其他一线城市。尤其是二手房,价格涨幅高居全国第一。再加之,深圳市3月份的网签住宅环比增长了279.8%,增速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一现象很快引起热议。然而,人们发现引起这番房价上涨的幕后推手,竟然是经营贷。原本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经营贷款,却悄悄流入了房市。

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借款人可以通过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

划重点,想要申请经营贷,需要房产抵押。这便给那些已经拥有房产,但仍想继续购房的人提供了机会。

低利率贷款的诱惑。

如果个人名下有全款付完的住宅或商务公寓,再以公司法人的名义申请经营贷,就可以按抵押物市场价70%的金额贷款,而年利率只有3.9%到4.5%。加上深圳市疫情期给予小微企业的财政贴息后,利率可以低至2%。这比房贷低了好几个点。

最新动态显示,在经营贷开始受到监管后,某些人群又打起了消费贷的主意。

把房子抵押出去,然后用抵押房子得到的资金再次购买房产,将加大房地产市场杠杆。同时,这种隐形的房贷,因为难以完全追踪,又会更进一步增加市场宏观调控的难度。

国家对于经营贷款的贴息,原本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的,然而流入房市的这部分资金不仅背离了本意,可能还会在实际操作中对真正需要经营贷款的企业带来影响,使得部分企业的财务问题进一步加剧。

先注册一个公司或者购买一个壳公司,然后把房产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利率较低的经营性贷款。紧接着,以小微企业的名义申请贴息。在到账的贷款多方流转并回到个人手中后,继续购买房产。当然,这种购房方式存在财务和法律风险。

首先,骗取并挪用银行贷款便 不合法 。

诈骗贷款罪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 虚伪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 或者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以及以其它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严重的应当承担 刑事责任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使涉及金额不大也不构成犯罪,按照现行的商业银行法,银保监也可以没收非法借款人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最高5倍的罚款,或者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当然,银行绝非完全清白。相比于贷款给随时可能破产的企业来说,似乎借给炒房的人更为安全。同时,银行又能完成自己的业绩指标,何乐而不为呢。银行或许能够在发放时,默许贷款者炒房的行为。然而,一旦追究,最终的责任人还是借贷者。

其次,资金流转过程中存在 财务风险 。

现如今,各省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大大简化了公司注册的手续。然而,很多人缺乏基本的公司经营常识。为了获得经营贷而取得的公司,还需要进行日常的记账报税。可能很多人会选择中介公司代为处理,那么中介能不能及时搞定相关的问题又成一隐患。更别说,这其中还会涉及到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等各种问题。 一旦出现问题,公司有可能就会显示异常经营,进而影响法人代表的征信、出行方式、贷款等方面 。

另外,在经营贷款到账后,资金多方的转手也存在 税务问题 。如果贷款到的是对公账户,与其他公司的对公账户转账,以什么名目进行,对方计收入吗?是否取得发票?报不报税?转给个人的话,算工资吗?交不交个税?或者贷款直接到达的是个人账户。同样的问题,为了避免银行追查进行的虚假交易行为,要不要发票,交不交税。这些都是问题。

诚邀,作为一名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这里讲的就是贷款用途的风险了。

1.房抵贷经营的用途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就是用房子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去从事自身营业执照相关的经营,如原材料采购等。所以如果该笔资金流向房地产必然属于违规。

2.这里谈到的是先自查,也就是央行爸爸告诉你们各家银行了,我要去检查你们了,你们赶紧查查自己有没有相关问题。

3.最后也是表面央行的态度,刚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再次提到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各家银行机构严格规范贷款资金流向也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举个例子,如果某些商户利用国家政策取得较低的经营贷款利率,然后通较为隐蔽的渠道将资金流入房地产,那这笔贷款到底是还算进国家支持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还是算房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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