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17岁的孩子,在外打工,父母发了500块钱给我,但是我已经收了该怎么办?

一个人在外打工,不发了,500块给我,但是我又不得不收,父母叫我收下,但是我已经收了,我也是迫不得已而收的,然而我的工资已到手,这些钱该不该退还?

第1个回答  2021-08-22
该还,因为你现在已经有工作能力了,也能自己赚到钱,可以给父母减轻一些经济压力,让他们为你少担心一点。
第2个回答  2021-08-22
你在外面打工,工资没有及时发放,问父母要一点应急是可以的,如果父母刚给你钱,工资就发了,可以把钱退还给父母。
第3个回答  2021-08-22
我觉得父母肯定是不希望你饿着自己吧,他的钱给你发过来也是希望你去改善一下伙食,这是父母对你的爱,你要是想要的或者是说你确实需要的这笔钱,那就留下,如果不需要呢,你就等开工资的时候给父母一起发过去就好了。
第4个回答  2021-08-24
父母已经把500块钱发给你,你收就收了呗,只要你不乱花钱,没有什么可纠结的,可以在过节的时候,再给父母一些钱,这样父母会很开心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21-08-22
我觉得你妈妈,爸爸应该是怕你不够花给你的,你自己攒着吧。等你回家的时等你回家的时候给妈等你回家的时候,给妈妈,爸爸买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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