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泽仁,一个普通的藏族名字。然而,他疾恶如仇,为了执着的追求,为了神圣的公安事业,为了铲除强暴,毅然血洒疆场,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换来了群众的幸福和安宁。阿尼村俗称“三岩”,藏语之意是“最险恶最坏的地方”,这里是贡觉县河谷幽深,山岚叠嶂的地方。正是在这里,发生了骇人听闻的“10·19”特大持枪报复杀人案。那是1990年10月19日,阴郁的天空笼罩着沉寂的阿尼村,仿佛一场灾难就要降临。下午3时,一连串沉闷的枪声震动山谷,村民其米次仁一家上至6旬老母,下至8岁幼子全部倒在血泊之中。瞬间,罪犯卓约赤列等几名恶魔掠走了死者6万余元现金,3颗九眼珠及一支小口径步枪,畏罪潜逃。案发后,地、县公安机关根据上级指示,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成“10·19”专案组进行侦破,拉开了缉捕此血案在逃犯的序幕。自案发至1994年底先后7次组织围捕卓约赤列的行动中,洛桑泽仁亲自参加指挥了4次。在那严寒的隆冬,在那酷热的盛夏,在那茂密的林区,崎岖的山坡,都留下了他率领的小分队乔装成商人,猎手或地质勘探队的身影。但由于三岩一带山高路险,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罪犯一伙犹如狡兔三窟,四处流窜,使多次的围捕行动都未能成功。在这4年间,卓犯一伙不但东躲西藏,还经常出没于四川白玉、西藏三岩一带,持枪抢劫、杀人放火、深夜鸣枪,顶风作案,施尽了淫威。并扬言:“谁要是来抓我们,我们决不客气。”当地群众敢怒而不敢言,他们急切盼望政府和公安机关尽快铲除这一逞凶一方的恶势力。罪犯的罪行,群众的安危,震撼着洛桑泽仁的心,他立誓不铲除这伙强暴,决不罢休。
1993年5月,他再次率领小分队赶赴三岩,在强大的政治功势和政策感召下,迫使卓犯团伙中的曲达、多吉泽登投案自首。首犯卓约赤列仍未归案,继续与公安机关作对,负隅顽抗。1995年新伊始,贡觉、芒康、察雅三县专项斗争工作组刚刚撤回。昌都地区公安处根据专项斗争中群众反映的卓犯活动情况,经过反复研究认为:卓犯很可能在工作组撤回之后,思想放松,趁隆冬已至,大雪封山之机回家过春节,这是围歼卓犯的最好时机。据此,公安处党委决定:立即组织人马,再赴贡觉三岩,杀个回马枪!洛桑泽仁怀着对罪犯无比的愤恨,凭借自己几年来四下阿尼村所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向处党委要求此次行动仍由担任总指挥,并立下了“不歼灭罪犯,决不收兵”的军令状。
1995元月1日至10日,一支由26名精兵强将组成的特别行动小分队,在洛桑泽仁处长的带领下,进行了以射击攀登、爬山、战术进攻、交替掩护为主要内容的全天候强化训练,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出发前,他还根据罪犯房屋周围的地形,制定了详细的进攻路线,进行了周密的战略部署。1995年元月11日上午9时30分,洛桑泽仁率领的特别行动小分队向贡觉阿惯村进发,经过昼夜疾行军,行程419公里,小分队于次日凌晨抵达阿尼村。洛处长立即按照原定计划,下令将卓犯房屋团团围住,迅速布下了一张正义的天罗地网。透过微弱的晨光,总指挥拿着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卓犯的房屋,准备寻找有利的进攻路线。罪犯房屋是一座碉堡式的五层土木结构的房屋,中有20多米高,每层都有许多小窗,枪眼密布,房屋异常坚固,地形易守难攻。怎么办?总指挥思考着良策。
突然,一阵牧羊犬的狂吠,打破了黎明的谧静,也惊动了夜里才潜回的卓约赤列。他惊慌地爬上三楼观望,发现自己已在警方的包围之中。为了不伤及无辜,洛处长开始向卓犯喊话,规劝其缴械投降。而此时的卓犯已成惊弓之鸟,网中之鱼,企图孤注一掷,拼命顽抗,突然向我小分队开枪射击。总指挥洛桑泽仁不假思索,果断地下令还击,并要大家注意隐蔽。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枪战,为了观察战况,便于指挥,洛桑泽仁执意把指挥位置从安全地带向前推进到离罪犯房屋只有六、七十米远的正前方,边观察地形边用步话机指挥各组队员调整射击方位。此时的他已将生死完全置之度外,心中只有对罪犯的满腔愤恨,想的只是尽快消灭罪犯,缩短战斗时间。几次队员呼喊他撤离安全地带,他都没有退缩半步。经过一番激战,狡猾的卓犯始终龟缩在屋内利用密布的枪眼连续向我小分队射击,并不暴露自己的身体,我方的还击未能损其丝毫。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如果再拖延下去,罪犯在暗处,我方在明处,且我方所处位置掩体极少,情形对方会越来越不利。这种情况洛处长比谁都清楚。因此,他当机立断,下令突击组实施爆破,炸开大门,冲进去!!突击组接到命令后,在队友的掩护下,连续实施了三次爆破,但因大门过于坚固而未能炸开。他立即下令停止爆破,改用火攻。正在这时,罪犯屋顶传来了妇女,小孩的哭叫声,并夹杂着“不要开枪”的叫喊声,随即有9名妇女、儿童爬上屋顶(后经查均系卓犯亲戚)。
为了严格执行党的政策,不伤害无辜,总指挥果断下令停止射击,并再次规劝罪犯缴械投降,同时指挥疏散群众,使自己的身体完全暴露。可就在这时,从三楼射出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了洛处长的头部,他当即倒地牺牲了。全体队员悲痛万分,他们同仇敌忾,经过7个多小时的激战,一举歼灭了罪犯卓约赤列及同伙犯旦珍、罗追仁增,缴获“五·六”式冲锋枪和“五·四”式手枪各一支,取得了此次围歼行动的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