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留存未发的工资,年底一次支付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薪10万元,每月发放5000元,每月留存3333元;年终经考核达标后,每月3333元一次性支付。那年终一次性支付的4万(3333*12)元,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9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5%至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于实行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行业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算出月均收入额,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即应纳税额=〔(月均收入额-2000元)×修改前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即应纳税额=〔(月均收入额-3500
元)×修改后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前
8个月的应纳税款+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平时预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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