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如题所述

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是每个科目各不超过5次。具体说明如下:科目二和科目三总共有5次考试机会,考试一次不合格的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通过的终止本场考试,考生可以在10日后重新预约考试。对于预约成功而缺考,按不合格处理,也就是说浪费了一次考试机会。科目二或科目三第5次考试不合格,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考驾照,从科目一开始考起。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一、科二考场考试项目作出以下调整:
1、起步时未完全关闭车门扣100分;
2、不松驻车制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扣100分;
3、曲线行驶中途停车扣5分;
二、科目三考场考试项目作出以下调整:
语音部分
1、取消“请考生在60秒完成安全上车准备”的语音;
2、取消“起步完成”的语音;
3、取消“会车完成”的语音;
4、取消“变更车道完成”的语音;
5、取消“请返回原车道”的语音;
6、取消“掉头完成”的语音。
操作部分
1、上车流程改变:考试开始前车辆处于熄火状态→考生上车就坐→安全员点击“开始考试”→语音提示“请开始考试”,考生下车做上车准备动作(逆时针绕车一周按钮,上车系安全带)→语音提示“请先启动发动机,开始模拟夜间灯光考试”→按语音提示考试→考试完成;
2、当天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模拟灯光项目通过且成绩上传成功的,第二次补考不需要重考该项目,具体按语音提示操作;
3、左转弯,右转弯,掉头项目增加转向灯检测区域,项目完成后必须关闭相应的转向灯(手动回灯或自动回灯都可以);
4、3公里考试路程内,速度要求至少达到一次:4挡30码且必须持续5秒;
5、超车项目要求加速,进入超车道后速度要比原速度提升5km/h;
6、连续变更车道行驶时间需要大于6秒或者行进30米。
7.超车项目必须完成一个完整的超车动作并返回原车道,不允许直接从超车道通过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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