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报,季报的法定披露时间?

我国的法律规定:年报,中报,季报的法定披露时间最晚为多久?
是半年,三个月,一个月。还是四个月,二个月,一个月。还是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又或者是其它时间。请一些知道法定时间的朋友给我解答。

还有,要是上市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披露业绩会得到什么处罚吗?

第1个回答  2020-06-05
第2个回答  2018-05-03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 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 (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第3个回答  2019-12-21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4个回答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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