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定户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3
问题一:双定户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双定户纳税人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或者虽建立了账簿但不能通过账簿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其确定为双定户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
(一)从事货物生产搐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 在一百万以下的;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百分之五十。(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款的销售额。(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问题二:什么是双定户纳税人? 双定户纳税人是根据税收征收伐理法的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或者虽建立了账簿但不能通过账簿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其确定为双定户纳税人.

问题三:税务双定户的本期是什么意思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点击我的名称,进入网校税务网校栏目,了解更多税务方面相关内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谢谢!

问题四:个体户双定户 答:双定户开具发票的,实行“定额加发票”的管理方法,即对双定户开具发票的收入金额在定额内的按定额征收税款,超过定额的按发票开具金额征收税款。
这个答本身存在矛盾,前后不对啊。
1、实行“定额加发票”的管理方法,就是7000+5000,这种办法有违税收法则。
2、对双定户开具发票的收入金额在定额内的按定额征收税款,超过定额的按发票开具金额征收税款。就是核定5000元,开票没有超过,按5000元申报。本月营业7000元,开具发票7000元,超过定额,按7000元申报。

问题五: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被认定“双定户”是什么意思? 双定户纳税人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揣力的纳税人;或者虽建立了账簿但不能通过账簿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其确定为双定户纳税人

问题六:国税局所说的双定户是指什么? 是指按照固定纳税期限缴纳固定税款的纳税户,一般为12个月。

问题七:个体工商户包含哪些类型?什么是个体双定户? 1、个体工商户或称个体工商业户,简称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个人或家庭所有,以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个人或家庭所占有和支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活动。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以个人合伙形式经营,即由两个以上公民自愿组成,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经营。合伙的责任,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制定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分别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规制,并以“是否雇工8人以上”作偿区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标准。但2000年《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台,废止了以雇工人数作为区分标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围绕着个体工商户是否要纳入《个人独资企业法》管理的范围,是否要废除《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问题,又发生了新的争论。

问题八:什么叫双定征收户 你好,双定户指的是定期定额收征的个体户,比如我去办理了定税,每个月国税会在1-15号自己动扣取我的税额,不用自己再去办理申报业务,一般是针对个体户,小规模是没有定额的,一般纳税人也没有。

问题九:单位中什么是双定户? 10分 就是国税地税都是定额户,就叫双订户。

问题十:双定户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双定户纳税人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或者虽建立了账簿但不能通过账簿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其确定为双定户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
(一)从事货物生产搐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 在一百万以下的;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百分之五十。(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款的销售额。(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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