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后长新皮时身上样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4-20
烧伤是一种常见损伤,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致伤原因是热液(开水、热油、热粥)、蒸气、火焰等,此外某些化学物质(酸、碱、磷、镁、苯)、电流、放射线和核能也可引起皮肤或其它组织损伤。
  烧伤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烧伤面积和深度,面积愈大,深度愈深,对局部和全身的影响也就愈严重。
  烧伤面积估计:新九分法,是在老的九分法基础上,根据我国实测大量人体后所获得。头颈面积为9%,双上肢面积为18%(2*9%),躯干包括会阴面积为27%(3*9%),双下肢包括臀部为46%(5*9%+1%)。见表。

新九分法
  部位
  面积(%)
  头颈
  双上肢
  躯干
  双下肢、臀部
  全身合计
  9(1*9)
  18(2*9)
  27(3*9)包括会阴1
  46(5*9+1)
  100(11*9+1)
  小面积烧伤时可采用手掌法,即病员自己一侧五指并拢的手掌面积是1%,可以较快地估计面积,在特大面积烧伤时,也可用此法计算未烧伤皮肤面积来间接估计烧伤面积,在临床上常将以上两法配合应用。在估计小儿烧伤面积时要注意到小儿解剖特点,即小儿之头部与下肢的比例与成人不同,小儿年龄越小,头部比例越大,下肢比例越小。随着年龄的增加,头部与下肢的比例逐渐与成人相接近,为此应用九分法计算小儿烧伤面积时须作如下修正:
  小儿头、颈部面积为9+(12-年龄)
  小儿双下肢面积为9*5+1-(12-年龄)
  烧伤深度分类,一般采用三度四分法,正常人体皮肤由表皮、真皮组成,烧伤深度按烧伤程度划分,即一度烧伤(Ⅰ度)、二度烧伤(Ⅱ度)、三度烧伤(Ⅲ度),Ⅰ度为表皮烧伤,由于局部毛细血管充血,表现为伤处红、肿、热、痛,又称红斑烧伤,一般不需处理,3~5日痊愈,不留疤痕。由于Ⅰ度烧伤对治疗及逾后影响不大,因此计算烧伤面积时,不计算在内。Ⅱ度烧伤根据损伤程度又分为浅Ⅱ度烧伤和深Ⅱ度烧伤两类:浅Ⅱ度烧伤损伤表皮全层和真皮浅层,其特征是表皮与真皮分离,渗出液积聚于其中而形成皮下水泡,故又称水泡型烧伤,临床表现局部红、肿、剧痛。剪除水泡可见淡粉红色的基底,其上有均匀的鲜红色斑点,以及真皮浅层中充血的血管丛,创面上经常有液体渗出。如无感染则在10~14日内愈合,不留疤痕,但有色素沉着。深Ⅱ度烧伤损伤达真皮深层,但有汗腺、毛囊、皮脂腺等皮肤附件残留。临床表现为局部肿胀,感觉迟钝,可无水泡,亦可有水泡形成。去除坏死表皮,可见基底苍白,其上有密度不匀的猩红色小点(汗腺、毛囊周围毛细血管扩张充血所致),创面愈合需待局部坏死组织脱落或被吞噬吸收,由附近表皮深层上皮再生或由残留皮肤附件上皮增生,因此愈合时间较长,需3~4周,有疤痕。深Ⅱ度创面由于坏死组织存在极易感染变成Ⅲ度创面。Ⅲ度烧伤损伤累及全层皮肤或深达皮下脂肪、肌肉、骨骼。由于末梢神经遭受破坏,故痛觉消失。临床表现为局部呈苍白色,棕褐色或焦黑色,皮肤失去了弹性,触之坚硬似皮革样,表面干燥,但皮下组织间隙中则有大量液体渗出,伤后1~2日坏死组织(焦痂)干燥后,可见栓塞的树枝状血管。焦痂一般在3~5周逐渐分离,出现肉芽创面,必须进行自体植皮手术,才能消灭创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