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外迁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1
北京车辆外迁时需要准备以下手续: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证,能联公安网的)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北京车辆过户外迁流程如下: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6、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车管总所领取;7、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8、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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