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7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发〔2021〕23号)要求,2021年秋季襄阳市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平台招生有利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根据襄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有关新生入学事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详见宜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之窗—教育局—公示公告”栏《2021年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城区户籍(不含鄢城办事处所辖村组);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房产在城区(不含鄢城办事处所辖村组)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子女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鄢城办事处龙头小学、窑湾小学、腊树小学、铁湖小学、白庙小学、潭垴小学)就读。

  ①已在鄢城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

  ②在城区务工就业,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至今有效)且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城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的;

  (4)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在城区居住且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

  说明:

  不符合以上4类城区(市直)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以免延误入学。

  在各镇(办)所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入学的小学新生,请监护人于8月20日--24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登记报名,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初中新生由镇(办)统一分派到所辖初中,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二、平台上传有关资料说明

  平台上传的资料是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关于在宜城市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需上传资料内容的相关说明:

  (一)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⑴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宜城市区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1%。

  ⑵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⑶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必须是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

  ⑷在宜城市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宜城市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2020年9月前至2021年的9月30日后)。

  3、特殊住房证明:

  ⑴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宜城市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公租房合同。

  ⑵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宜城市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⑶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⑷属于集资房(小产权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及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二)经商、务工资料

  1、监护人2020年9月前至今来宜经商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宜城市城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下同)、宜城市区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宜城市城区住房租赁协议(2020年9月前至2021年9月30日后);

  2、监护人2020年9月前至今来宜城务工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宜城市城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宜城市区内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宜城社保缴费证明、宜城市区住房租赁协议(2020年9月前至2021年的9月30日后)。

  3、宜城市乡镇户籍进城务工、经商的,需要提供除居住证以外的其他资料。

  关于资料种类的相关说明:

  (一)宜城城区户籍(不含鄢城办事处所属村组)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⑵家长信息: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选择名下有宜城市城区房产的一方)、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产类型(产权房、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小产权房>、置换房、租房、三代同堂),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若选择“三代同堂”,需录入祖辈关系、有房产的祖辈姓名、祖辈身份证号、祖辈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照片。

  ②房产信息。

  A、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平台样式录入房产证号,房屋坐落位置,按样式图拍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

  B、有网签合同的:拍摄网签合同中带有合同号、落款的页面。

  C、属公租房类型(含军产房)的:录入公租房地址,拍摄公租房合同;军产房拍摄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D、属自建房类型的(含集资房、小产权房):录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摄地契等相关证明材料;集资房拍摄购房合同或发票。

  E、属置换房类型的:拍摄房屋置换协议及拆迁指挥部证明。

  F、属租房类型的:录入租住房位置录入租住房位置并拍摄租赁协议。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如实录入。例:襄阳市襄城区)。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⑵家长信息:

  ①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购买了成套住房或居住房为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小产权房)、置换房的,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录入和拍摄上传资料同前面宜城市城区户籍需提供的资料一致。

  ②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无房产,属租房的,除了录入身份信息以外,还需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A、属经商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

  B、属务工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协议。

  注:宜城市乡镇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产权房、自建房、公租房、小产权房等)或者在城区务工、经商的,需上传同流动人口类型相同的相关资料。

  三、注册、报名程序说明

  1、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于2021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24:00注册、上传资料。

  2、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线上进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平台录取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平台向申请人推送信息。

  3、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4、2021年8月底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5、2021年9月1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学校报名,扫码进班。

  四、民办学校录取说明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参与调剂录取。

  五、其他事项说明

  1、2021年秋季,宜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注册办法另行通知。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登录本平台,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相关信息通知。

  3、符合在城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教育局将根据城区(市直)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在乡镇学校就读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4、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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