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拯的故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9-21
包拯到底有多神奇?   包拯,民间又称包公、包龙图、包青天,传说他生下来面貌丑陋,脸特别黑(京剧传统剧目中包拯都勾黑脸,成了一种专门的脚色行当,叫“黑头”),父亲不想要他,被他的长嫂要去抚养。长大后,他读书赴考,得中状元。先是担任定远县的知县,因其秉公断案,升为开封府尹。包拯是传说中的破案专家,无论什么案子,只要到了包拯那里,一定是手到案破。包拯不仅破人间的案子,连阴曹地府也要他去破案,所谓“日审阳间,夜审阴间”。在中国小说和戏曲中,有很多包拯断案的故事,像《三现身包龙图断案》《包龙图陈州粜米》《包龙图曹国舅公案传》《包龙图公案断歪乌盆传》《包龙图断白虎精传》等等。在《三侠五义》中,包拯虽说算不上一号人物,但也是重要角色。那么,包拯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物?他到底有多神奇呢,   包拯,字希仁,出生于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庐州合肥(今安徽)人。末仁宗天圣年间进士。父亲名令仪,号肃之,进士及第,宫至刑部待郎。包拯初举进士的时候,曾授建昌知县,因父母俱老,一直没有到任视职。直到几年后,双亲都过世了,包拯守孝完毕,才到扬州天长县当了知县。这段史实说明,包拯是与其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并无为父母遗弃的事。   包拯出名是在他任开封府尹的时候,直到现在,人们习惯地把开封府叫做包府。其实包拯在北宋担任过许多官职,地方官如端州、瀛州、扬州、庐州、他州、江宁等地的知府,京官如检察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困阁直学士和枢密副使等等。宋仁宗嘉佑七年(公元1062年),他病逝于枢密副使任上,死后追授礼部尚书。   包拯的最大特点是廉洁刚正和善于断案。   《宋史·包拯传)记载了包拯“不带一砚归”的事迹。包拯在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由扬州长天县令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这是他首次担任知府级官职。端州出产优质砚台,时称“端现”,官吏往来.人们时常用它做人情。包拯在端州为官三年,为当地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临走时两袖清风,不带一现归。民间传说:包拯船行到端州之外的羚羊峡,水面忽然波翻浪涌,包拯倩知一定有蹊跷。一个跟班跪下说:“刚才有人送了一方砚,我忘了秉报。”说罢,拿出一方用黄色绫缎包裹着精致砚台,包拯随手把砚台抛进了江中。江风把黄绫吹散开来,端砚沉没之处,浮起一块沙洲,人称“砚洲”;那块黄绫则变成了砚洲的金色沙滩,人称“黄布滩”。传说当然只是传说而已,但透过这则传说,我们不难看到包拯的高风亮节给当地百姓留下的深刻印象。   包担任开封府知府的时候,大开正门,让老百姓诉冤。一般的民事纠纷,听完当事人双方的陈述,他当堂就能判断出是非曲直。若是遇到疑难的案子,他一定会多方侦察,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铁面无私,一介不取,一视同仁,在老百姓当中有很高的威望。有关包拯的故事中经常会讲包拯遇到一些大有“来头”的人物,比如《铡美案》中的驸马陈世美,《包龙图曹国舅公案传》中的曹国舅,就是依据了历史上包拯的这一特点,同时也表达了百姓们渴望看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局面的心情。东北的吉剧中还有一个《包公赔情》的戏,说包公的侄子包勉贪赃枉法,包拯大义灭亲,将他斩首,然后去向抚养他长大的嫂嫂赔情。这表明,百姓多么渴望一个执法无私的清官——哪怕嫂嫂于己有恩,哪怕是嫡亲的侄子,只要犯了法,照样严惩不贷。   另外还有很多故事则是根据包拯善于断案的特点敷衍出来的,这样的故事有五六十个之多。所以有人说,包拯这个形象已经成了箭垛,各种各样的箭矢都可以射在这上面。也就是说,各种破案故事的主角都可以是包公。   包拯的破案能力在传说中被渐渐神化,于是,不仅人受了冤屈要到包拯处去控告,连鬼也要到包拯那儿去呜冤叫屈。比如,《三现身包龙图断案》、《包龙固公案断歪乌盆传》,都是讲的这种故事。从表面上看,这好像有迷信的成分,实际上,那还是名百姓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热切的希望,希望包拯能替他们伸张正义。因为包拯能替人申冤报仇,所以冤鬼也都找上门来。可能就是从这些冤鬼故事出发,逐渐演变为传说中的包拯死后在阴间断案,所谓“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再进一步想象为他活着的时候就“日审阳间,夜审阴间”。   总之,包拯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官场的黑暗、百姓的无奈,照出了人们对刚正不阿的清官的希望。换句话说,包拯已经成了正义和智慧的象征,和真实的历史人物已经相去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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