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办理车位产权的条件:
如果要办理车位的产权证,首先必须是专有部位,不在小区业主的公摊范围之内。
如果是地上车库,必须是有墙分离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2.2米以上;
如果是地下(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车位之间的分割点),且层高2.2米以上,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产权车位也是有车位房产证的,买入和办理手续跟买房子的手续一样,房产证也是一样,只是内容不一样。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做了十分具体规定:
社会公共及地下停车库、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库,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但不得进行分割转让、销售或长期租赁。
拓展资料:
《物权法》第74条第2款: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需要强调的是。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
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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