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有产权证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办理车位产权的条件:

如果要办理车位的产权证,首先必须是专有部位,不在小区业主的公摊范围之内。

如果是地上车库,必须是有墙分离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2.2米以上;

如果是地下(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车位之间的分割点),且层高2.2米以上,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归业主or归开发商 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到底归谁?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地下车位能否办理产权证

贵港市网络问政--地下停车位是否可办理产权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07
车位分情况,地上车位是没产权的,地下车位如果是人防工程也没产权,如果不是就有产权,由开发商买卖。
地上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即使用来卖买,收益也归所有业主所有,所以开发商无权卖买。买了车位一般开发商可以代办产权证,也可以自己去税务机关交契税等费用后,去地方的房产中心办车位产权证。地下产权车位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
地面车位
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74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占用小区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修建的车位,也包括规划内违规将业主共有部分划为车位的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规划外新增加的车位,只要是占用业主共有的地方,那么新增加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而不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分转让。如果开发商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新增加的是车库,也应属于业主共有;反之,属于投资建设者所有,其处分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通过和开发商协商得到该车库。
2、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权处分共有车位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得在小区的公共区域任意设立和经营停车位,只有在业主大会的决议许可下才能设立或经营车位,并且所得费用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过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的委托下,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不得将停车位价金据为己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既然物业公司收取了管理费,就应该对小区内所停放的汽车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如果丢失或损坏,就要根据其过错和管理费的高低等情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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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2-01
  有的有产权证,有的没有,看你说的这个是哪一种。 下面是几种地下车位的形式。 一、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目前,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8-13

产权车位也是有车位房产证的,买入和办理手续跟买房子的手续一样,房产证也是一样,只是内容不一样。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做了十分具体规定:

社会公共及地下停车库、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库,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但不得进行分割转让、销售或长期租赁。

拓展资料:

《物权法》第74条第2款: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需要强调的是。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

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度百科

第4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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