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辞工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

我提前5天跟上级部门申请过来!但是他们说要按合同扣掉一个月底薪!或者不按合同直接扣除半月基本工资! 这样做合法吗? 请问一下劳动法规定急辞工扣基本工资的%多少呢? 他扣我一个月基本工资 或 半月的 有没有和劳动法有抵触的呢 ??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用人单位对非正常离职人员的处理是否有明文规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公示实施,劳动法要求合同制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这是劳动者的义务。如果有上述规定并通过,那么用人单位无过失)2、至于百分比额度要看上述规定了。另:1、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这点非常关键,如果没有,你可以以此为由随时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前提是为其服务满30天,且持有有效的能够证明为其服务的证明)。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保?这也是离职的理由之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05
急辞工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第3个回答  2016-04-29
所谓急辞工,指即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不能急辞工。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对经济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11-14

第5个回答  2020-04-29
劳动法随时辞职如是要试用期内的话,一般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对于正式的员工一般就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最后再进行办理离职的手续,从而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随时辞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公司?
一、劳动法随时辞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公司?
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