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给满18周岁的子女签保险具有合法效应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1-09
合法的,父母是投保人,你是被保险人
第2个回答  2016-11-09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8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以监护人身份来为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再需要任何专门的授权。
但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后成为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父母此时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没有代表子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权限,如果父母要代替子女签字,此时必须要有专门的授权委托。
司法依据:
《民法通则》
如果没有子女的授权委托,父母给成年子女代签文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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